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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古城将收维护费引争议 商户大多表示反对

2014年07月01日 09: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于今日即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大理将要征收“古城维护费”,这一消息再次引发关注。实际上在2009年大理古城就曾宣布向每位游客征收30元古城维护费,但遭到各方反对而没有实施。昨天下午,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此项收费的消息,如何收、什么标准都不清楚。而多位大理商户也表示反对收费。

  新规实施

  政府出台大理古城保护办法

  2009年,云南大理古城就曾提出,收取游客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该消息一出来就遭到游客和当地商户的反对,由于社会各界反对声音强烈,收费之事告停,大理州旅游局发布消息称暂时放弃收费,两年之内不再提古城维护费的事。

  今年5月,大理市政府发布第4号公告,出台《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申热议多年的古城维护费,但具体征收范围、方式、收费程序等由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征收办法,报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实施。该办法规定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主要职责之一是征收和管理古城维护费。古城维护费是指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向大理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专项用于古城保护的费用。

  根据该规定,这项费用不是直接向游客收取,而是向开客栈、酒吧等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办法》规定,古城重点保护区内的经营项目实行准营证管理制度,在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古城保护管理局核发的《风景名胜区准营证》。未取得《准营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而持有《准营证》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缴纳古城维护费。

  收费细则

  目前还没有收费的具体标准

  今年5月,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局杨军彪局长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大理古镇保护与管理每年直接投入几千万,收费要取之于古城,用之于古城。2009年,根据当时媒体报道,据云南省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大理古城维护费由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收取,实行定额和定率两种收费办法。对于旅行社行业,根据其接待进入古城的游客人数,按每人次30元收取;旅行社以外的其他行业,按营业收入的1%收取。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局,该局办公室人员表示,目前暂时没有收古城维护费的消息,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虽然《办法》7月1日就实施了,但不是说7月1日马上就开始收费,收费肯定有一个准备的过程,还需要走很多程序。”

  大理当地商户介绍,东临洱海、西枕苍山的大理古城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十几年来游客进入古城并不收门票,而古城保护经费一直靠政府财政拨款。2009年以来,已经几次传出要收古城维护费的消息,“政府一宣布收费,媒体就报道了,然后商户、游客都反对,最后收费的事就不了了之。”在大理开客栈的陈先生说,今年这次看来收费是肯定了,因为政府采取了《准营证》控制的方法,“看规定是如果不交费就无法取得《准营证》,商户就成了非法经营了。”

  商户态度

  商户大多表示反对

  北青报记者也联系了大理玉露庭院、大理古城洱海古榕驿栈等多家古城的商户,经营者均表示很关注该消息,但目前尚未接到收费的消息,“我们肯定不支持收费,我们已经照章纳税,交了国家规定的全部税费,为什么再另交一笔古城维护费?”一名客栈老板说,这笔费用本来收得就不合法,商户自然抵制。

  多位商户还表示,收费标准现在不知道,如果收费在几十元,肯定部分商户就容易接受,如果收费较高,那肯定会出现大规模抵制的情况。“另一个关键的问题,这笔古城维护费收上去以后,怎么用、用在哪里、怎么监督,这都是我们疑虑的。”

  此外,很多商户说,收费以后,商户就可能提高价格,将这笔成本转嫁到游客身上,因此虽然说不是向游客收费,但最终还是要由游客买单,游客也会反对。北青报记者也采访了两位曾经去过大理的游客朋友,他们明确表示反对,确实也担心收费以后增加旅游成本,“另外,一旦收费成为惯例,会导致商户在成本压力下降低服务品质,或者抬高成本。”

  当然,也有商户“理性”地表示了对收费的看法,“从长远看,要保护古城确实需要很大的资金,商户靠古城旅游吃饭,拿出一点费用来支持保护古城也并非不可以,毕竟古城保护好了,生意也更好。”(文/记者 李华良)

  相关新闻

  “停电禁止点蜡烛”系误读

  针对网友热议的“大理古城出台新规:禁止古城商户在停电时使用蜡烛”一说,云南省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6月30日回应表示,公众对相关文件内容存在误读,作为即将实施的《大理古城经营户消防安全检查规则》附加条款内容,是引导性的规范,而非硬性要求,新规不会给古城商户设置人为的门槛。

  近日,媒体报道称,云南省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从7月1日起将启动办理《大理古城准营证》,以进一步强化对古城的保护和管理。不过与其配套实施的消防安全规范中,关于要求商户“在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的条款却惹来不少争议。有网友表示理解,认为古城多为木结构,一些危险用具应当禁止;也有网友则认为这是“懒政”的表现,经不起推敲。

  6月30日,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向记者提供了此次“引发争议”的《大理古城经营户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规则》中对古城内经营户的室内电线及电器线路安装、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置等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标准。而关于经营户“在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的规定则是出现在该《规则》的附加条款中。附加条款还提到:经营户不得使用蜂窝煤;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小太阳)、柴火取暖;不得使用液体酒精、木炭火等作为火锅、干锅加热材料等。(文/新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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