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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确违规会所标准:只对少数人开放和违规出租

2014年07月05日 06:3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哪些会所是整治对象?

  整治主要针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其中,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是指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各类俱乐部、交流中心、接待中心、培训基地等;违规出租经营场所是指违反公园、文物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管理规定,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登记,擅自对外出租给个人或单位、企业经营或办公的场所。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 昨日,记者从江苏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推进会上了解到,“只对少数人开放”及“违规出租”成为两项关键标准。9月前,这些违规会所将被全部整治到位(整治对象见左表)。

  对照这些标准,各市将对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再摸底、再排查,不准漏报错报,严禁瞒报,7月12日前摸排完毕。这些场所有一个清理一个,该关停的关停、该转型的转型,确保9月前全面完成整治。省纪委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整治工作开展明察暗访。

  本次整治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地税、工商、旅游、宗教等9个部门联合出击。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与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一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在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或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当事人,并严格追究责任。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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