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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代表:人大立法要从坐等上菜变买菜做饭

2014年07月17日 13:5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人大要发挥主导立法的作用,就要实现从原来“坐等上菜”到“买菜做饭”转变。昨天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会议时,许多发言代表不约而同地使用了这个鲜活生动的比喻。

  特区立法权运行机制的重大创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说,过去我们更多讲人大是审议法规,而不是全面主导立法。此次《意见》的出台,强调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尊重立法规律,探索和实践科学立法的重要决策,也是特区立法权运行机制的一次重大创新实践。

  黄亚英说,从过去参与立法、审议立法,到主导立法,有一个观念和意识的转变。形象地讲,就是过去的立法流程是政府部门“买菜做饭”,市政府法制办“端菜上桌”,人大“坐等上菜”、“被动吃饭”。人大今后想要改善伙食,就要全面主导买菜和亲自做饭。

  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结合起来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认为,立法是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基础工程,要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就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坚持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推进和保障改革。第二,探索创新人大主导起草有关重要法规的机制。

  主导立法不是“包打天下”

  人大主导立法,并不是在立法工作“包打天下”,这是与会者的共识。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吴子俊说,人大主导立法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人大与市委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发挥主导作用。二是人大与政府的关系。立法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人大不可能独立完成。人大主导立法不是全面包办,而是掌控主要环节和重点内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政府作为一线管理者,在立法工作中不可或缺,许多工作需要依靠政府协同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汪开国认为,要推进公众参与立法常态化,使得立法的过程成为倾听民声、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过程,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记者 李舒瑜 任琦)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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