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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治理“裸官”调离只是第一步

2014年07月30日 09:0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省委组织部近日通报,全省目前基本完成“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此前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广东共有“裸官”2190名,其中市厅级干部22名,占1%;处级干部301名,占13.7%;科级以下干部1867名,占85.3%(7月29日《人民日报》)。

  针对“裸官”问题,中组部最近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首次明确需对“裸官”进行清理:“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

  必须要承认的是,在中组部和巡视组的指导帮助下,广东省专项整治“裸官”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当然离不开广东省委省政府对于自身问题的勇敢直视,不护短、不护犊,直面问题并勇于解决问题,没有讳疾忌医,没有投鼠忌器,因此,必须给广东点赞。

  不过,对于治理“裸官”这个重要命题而言,它从来都不是应景的专项活动,也并非是一时之功。恰恰相反,官场治裸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而且,治理“裸官”,仅调离重要岗位似乎远远不够过瘾。笔者认为,几个问题尤须重视和研究。

  一是避免只调离重要岗位,而不追查过去是否存在贪污腐败问题;只认定其已经是“裸官”,而不追查其是如何形成“裸官”或者为何要成为“裸官”;只管官员,不管其妻儿在海外的资产……这样对待“裸官”,又容易被网友们质疑为变相保护“裸官”,因此,调离重要岗位,其实只是一个开始。公众显然还期待后面的重头戏。

  二是,“裸官”既然不怕“裸”,也自然不怕晒——那么,地方政府敢不敢把“裸官”晒出来?公布数目,当然是进步,但是,似乎只有把他们的名字公布出来,才符合他们作为“公职人员”的属性。当然了,每当这个时候,总有人会拿“官员的个人隐私”说事,然而,既然自身具有公共属性,“裸官”就不应当怕晒,隐私问题也就是个伪命题。否则,“裸官”就可能有猫儿腻。

  三是,治理“裸官”必须辅以官员财产登记制度。“裸官”的本质问题在于,官员的家庭成员以及财产的不透明,在于权力运行的不透明。在中央政府强调“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的当下,在各级政府要列出“权力清单”的当下,官员的家室以及财产的信息也应该透明化,如此,官员才不敢去“脱光”,也才会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收心”,“裸官”才会得到根治。

  对于广东而言,他们治理“裸官”已然领先了全国其他地方政府一大步。虽然还有诸多不足之处,但仍然值得其他地方进行效仿和学习。(检察日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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