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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控特大城市人口 规模小城市租房就能落户

2014年07月30日 12:3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天公布,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负责人介绍了意见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户籍制度改革要说一个大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还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要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主要就是这样两个目标。

  户籍制度改革有这样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一是这次户籍政策是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特点。二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是各有关部门配套进行的改革。今天在座回答的不仅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还包括各个部门综合的配套改革。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

  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这样落户的条件就要严格一些。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这次《意见》是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因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过千万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压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广,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城市年均增长流动人口40-50万,压力实在太大。所以,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特大城市的实际作出的政策安排。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首先,从户籍管理上就要先严格户口的迁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来决定。调整、改进现行的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解决落户问题。与此同时,特大城市要科学定位、加快转型升级、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努力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大家可能最近都注意到,北京、上海一些特大城市都在采取一些综合措施,让人口有出有进,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出去,把一些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适当地进行调整和疏散,北京明确就提出“瘦身健体”,这就是采取了综合的措施来调控人口。(记者汤一亮)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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