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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级审批部门须确定首席代表行使最终签批权

2014年08月04日 14:01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的通知》,即日起,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必须确定行政审批首席代表,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均由首席代表行使最终签批权。

  《通知》指出,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是指审批职能部门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部门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并由首席代表履行本部门行政审批最终签批权的工作制度。

  按照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必须确定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以下简称首席代表),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均由首席代表行使最终签批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最终签批的,由主要负责人明确授权首席代表签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由首席代表根据集体研究决定意见签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签批转报。记者 董艳竹 实习生 朱修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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