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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政厅:非专业救援志愿者不要自行前往震区

2014年08月08日 21:27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8月7日,新疆民政厅发布《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公告指出,鉴于目前云南鲁甸灾区尚处于紧急救援阶段,且交通、通信、住宿条件不便,加之余震不断,建议非专业救援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

  针对捐赠渠道,公告指出,对于我区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倡导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且有公募资格的社会组织和民政部门进行捐赠,捐赠以资金为主。有意愿捐赠物资的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应提前与灾区有关机构确认需求后再实施,并应严格做好捐赠物资的质量、数量等把关工作,避免造成物资积压和资源浪费。 

  同时,《公告》要求,我区开展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应依法依规发布募捐公告,在接收和使用捐赠资金过程中应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信息发布以各自的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须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社会组织应主动向捐赠人反馈信息,并及时答复捐赠人的查询。(记者刘若涵)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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