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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将齐齐哈尔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4年08月15日 1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5日电 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批复指出,同意将齐齐哈尔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当地政府要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

  批复提到,同意将齐齐哈尔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齐齐哈尔市历史悠久,文化多元,遗存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明确,黑龙江省及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

  批复要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批复规定,黑龙江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齐齐哈尔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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