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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受贿罪 河南两名副市长被依法逮捕

2014年10月10日 1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郑州10月10日电(记者 门杰丹)10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5名官员被逮捕或立案调查的决定:因涉嫌受贿罪,驻马店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振国,新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全明分别被依法逮捕,另有三名市级官员被立案侦查。

  上午10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河南检察发布信息称,9月27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驻马店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振国(正厅级)决定逮捕。王振国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9月3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全明(副厅级)决定逮捕。贾全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依法指定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同时,信息中还披露另有三名市级官员被立案侦查:因涉嫌贪污、受贿罪,三门峡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平宣(副厅级)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濮阳市国资委原主任(正处级)蔡惠军,林州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玉军(副处级)均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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