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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

2014年10月16日 08:5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晒出了对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663个,查处弄虚作假的问题436起;广东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相关问题20个,在第二批活动中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13宗,查处弄虚作假的问题17宗。这是中央和我省首次大规模集中整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领导干部要追求政绩,“为官一任”理应“造福一方”。但是,“政绩”后面一旦加上引号、加上“工程”,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每当提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公众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绩,而是“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浮华无效”等等。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追求漂亮的、显性的政绩,不顾实际,急功近利,盲目决策,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由此导致的是,一些违背科学发展的花架子工程仓促上马,建成后或空置闲用,或质量低劣;一些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政绩被“制造”出来,以此欺骗群众、糊弄上级。这些“工程”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不仅不能使百姓从中受益,相反还要让群众背上沉重的负担。

  在日常公共事务中,存在哪些“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在我省出台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对此有着比较明晰的评判标准:一是以突出政府或领导者个人“形象”、“业绩”,不以为本地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服务为目的,违背社会公众意愿、有损公平正义、公众负面意见较大;二是未按规定经集体决策,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临时动议进行建设的工程,建成后存在严重“闲置”、“空置”和“荒置”,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浪费;三是好大喜功,超标准、随意变更设计、标准、扩大范围、铺大摊子,超过地方或部门财政承受能力的工程;四是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常住人口、能源消耗、环保等主要指标数据上弄虚作假;五是制造假情况、假典型、假业绩。这些标准有助于我们识别“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整治、问责工作。

  教育实践活动使摆花架子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得到遏制,但我们还要思考如何从源头上加以遏制。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热衷于此,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出于错误的政绩观,抱着急于求成的思想,奢望短时间内取得“数字GDP”上的突飞猛进和城乡建设面貌的改头换面,因此钟情于大兴土木,热衷于“面子工程”;二是出于私利,虽然挂在嘴上说的都是“民生工程”,实际上却是利益集团的“敛财工程”。对症下药,一方面要转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中央已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程序,改变“一把手”说了算的现状,对于明显决策错误的决策者,要真正追究责任。这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必须面对的课题。

  根据我省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当前正处于整改落实阶段,下月起将转入健全制度阶段。对于已经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处理,果断地向惠民便民方向上转变,切勿将错就错、错上加错。对于“拍脑袋”的决策者要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还应切实追责、取缔违规工程的审批和建设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持续为其埋单。但更重要的还是实现政绩观的彻底转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以“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的尺度检验政绩,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标准追求政绩,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南方日报评论员)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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