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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4年11月05日 13: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昌11月5日电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鹿心社5日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力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发表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江西省省长鹿心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全面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崭新蓝图,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标志着中国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战略全局,对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本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总体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主要任务是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决定》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们将按照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省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区)政府执行职责。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住、管好。在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快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强对行政决策落实的监督,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定期组织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部门执法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大幅减少执法种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的问题。完善市、县(区)政府行政执法管理,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认真对待网络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坚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完善服务功能、规范“窗口”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动各级行政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当前,重点是组织好全省各级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

  我们将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力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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