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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年

2014年11月20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拉萨11月20日电 (记者 贡桑拉姆)“不仅我们当家做了主人,而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有法可依了。”藏族教师次旦平措至今还清晰记得,30年前他在课堂上与学生们分享这一历史时刻的情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西藏自治区官方举办大型主题展览,吸引众多市民游客前来观展。

  次旦平措是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街道俄杰塘社区的一位退休教师,在2009年退休之前,坚守教书育人的岗位37年。

  幼年时的次旦平措渴望读书,直到1960年才去了一所当时的民办学校(即私塾)学习,他从认读藏文三十个字母开始,学习了藏文、算数及各种藏文字体的书写。

  “当时的课程内容很单一。”次旦平措说,在学校里他渴望学到更多的知识。因此,除学习课内知识外,他还背诵藏文诗词和《萨迦格言》等。

  自1951年以来,西藏和平解放,实行了民主改革,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中国颁布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法》,至此,包括西藏在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了政策、制度、法律“三位一体”的保障。

  此后,当地教育事业得到了优先发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牧民子女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并先后14次提高补助标准。

  官方介绍,西藏在2007年和2012年先后实现了9年免费义务教育和15年免费教育。目前,西藏已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完整的现代教育体系。

  展览从开篇到结束语,从图解、文字解说到实物名称,均使用藏汉双语文字。讲解员索娜措流利地向参观者介绍着30年来西藏的进步,“就像是讲述自己成长的故事和生活的经历一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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