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建立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

2014年11月20日 2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11月20日电 (记者 王华)广州市纪委20日下午透露,目前正在制定、将于12月经市人大二审的“廉洁建设条例”,明确规定对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据介绍,除上述条例,广州市目前正制定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题意见”等文件,均对决策问责作出要求。其中包括,对决策严重失误、拖延久做不决或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等,此类情况要予以一一问责。市、区级政府应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

  今年9月底,广州市已印发相关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得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等三方面工作,以从源头上防范权力腐败。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广州将此规定列入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进行量化考核,市纪委对各区各单位就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奖惩的重要依据。

  根据广州市纪委当日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10月,全市执法监察部门共办结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84件。

  梅河清还强调,广州市纪委采取技术手段对办案人员实时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践阳光纪检,防止“灯下黑”。如案件查办实行全流程动态监控,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办案人员与涉案对象谈话必须两人以上等等,确保每一个案件均依法查办,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