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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328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11%不合格

2015年01月06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日前通报2014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5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质检总局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326家企业生产的328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检出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0%,抽查合格率为89.0%,其中,福建、广东和四川3个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6896家企业生产的7215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6306家企业生产的6609批次产品合格,检出60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抽查合格率为91.6 %。

  其中,卫生纸、胶合板、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刨花板、电力电缆、铅酸蓄电池、中密度纤维板、复混肥料、细木工板、絮用纤维制品(枕头、被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等8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冷轧带肋钢筋、木制家具等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0%至20%之间。

  质检总局本次抽查的15种产品中,涉及9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和1种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6.7%。与历年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相比,本次抽查了15种7215批次产品,涉及6896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的产品类别、批次和企业总数都有大幅度的增加。本次抽查的15种产品中,涉及儿童用品、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等9种消费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0.0 %。

  质检总局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326家企业生产的328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检出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0%,抽查合格率为89.0%。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

  从企业规模看,我国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14%和3%,抽查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3.5%。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0年为87.8%、2012年为87%、2013年为90.5%,2014年同比上次抽查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从抽查结果看,河北、湖北和云南3个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10%以下;福建、广东和四川3个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本次抽查涉及的产业集中区包括广东、福建、河南和四川4个省,除河南省外,广东、福建和四川抽查的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均在15%至20%之间。

  抽查结果显示,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14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93.3%;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12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0.0%。本次对461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共发现有110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351家企业的产品,经检验,315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36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质检总局要求,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有关省级质监局要依法认真完成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严格整改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撤(吊)销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质检总局强调,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卫生纸的细菌菌落总数不合格;木制家具甲醛释放量不合格;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合格;无规共聚聚丙烯(PP-R)静液压试验不合格;电力电缆护套失重试验不合格;铅酸蓄电池的容量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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