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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官员期权腐败:在位时替人谋利 退休后兑现好处

2015年01月11日 11: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0)

  涉嫌受贿942万元人民币、65万元港币,其中近900万元是在退居二线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收受的——日前开庭审理的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涉嫌受贿案,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此案的特别之处,不在于涉案人级别的高低,也不在于涉案金额的大小,而在于主要涉案事实发生的时间。个别领导干部临近退休前的“疯狂”,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二线权力”腐败的思考。

  以往,说起权钱交易、贪污腐化、以权谋私这一幕幕官场“恶局”,很多人总是容易将其与身居一线、手握实权联系在一起。而一旦退居二线,便意味着“有职轻权”甚至“有职无权”,说话没有了分量,自然便兴不起什么“风浪”。但近年来,时常见诸报端的案例一再警示:权力“退而不休”,余威不减,尚能贪腐。

  其实,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的高低,也不在所谓的一线、二线,而在于贪欲的膨胀和权力的异化。有人便说,官场“雾霾”不只是个别人实权在握时的随意撒野,还有退居二线后的嚣张任性。确实,一些人在“二线职务”上仍然对人事、财务等掌握一定的话语权。而一旦精神上出现懈怠、思想上出现抛锚,且缺少必要的监督,贪腐就会像野草一般疯长起来。

  即使退居二线后“有职无权”,个别官员也能做出一些“实权官员”不敢做或者做不到的事情。因为,从“高位”卸任后,“一线权力”的余威还在,影响力还在,以前经营的人脉关系也还在。还需警惕的是,官员在“一线岗位”时,存在期权腐败现象——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回报”并不要求立竿见影,而是根据私下“协议”待其退居二线或退休后才以各种形式兑现。这就为二线官员给自己争房子、要车子、挣票子,为亲属和朋友通路子、批条子提供了可能。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反腐共识。治理“退居二线”后的腐败,也得紧紧扭住权力不放松,不仅要为“二线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也要把“一线权力”牢牢关进笼子里。唯此,才能斩断两者之间的利益链条,防止利益勾兑。

  权力不分一二线,都要关进笼子里,重拳惩腐更是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惩腐败,既拍“苍蝇”,又打“老虎”;既查办在位的,也处理退休的;既惩治国内的,也追捕外逃的,充分释放出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的强烈信号。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当前,千万不要忘记党纪国法,不要忘记自己入党时的铮铮誓言,否则就得付出惨痛代价。(张磊)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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