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议
中新网贵阳1月15日电 (记者 周娴)1月15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决议,名单如下:
任命耿黔生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晓苏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德昌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贾小刚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李建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徐坤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专题:2015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