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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关注反腐败立法: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2015年03月10日 09:2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张德江委员长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当中明确提出今年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把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列入今年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范围,受到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

  “反腐败,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同时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反腐败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赵振铣说,两年来的高压反腐,在治标方面可以说取得了显著成效。要想实现“不能、不想”,还需要制度来保证,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行政监察法在过去的反腐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对其修订非常必要。”赵振铣说,尤其对行政监察的主体、职能需要进一步明确、厘清,从而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也是全国人民十分关注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王爱立说,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不仅仅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还包括行政监察法等。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还特别提出要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王爱立介绍说,去年,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进行了完善,正是落实党中央的这一要求。这次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刑法中有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完善。

  “这些修改一方面使刑法关于惩治贪污罪、受贿罪的规定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做到罪刑相适应,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同时,对切断受贿犯罪的链条也进行了完善。”王爱立告诉记者。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去年10月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我们也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我们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根据2015年立法计划要求,及时把草案修改好。”王爱立说。(记者 王新民)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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