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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紧急应对“东方之星”翻沉事件

2015年06月02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图为事发江段。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彭大伟 朱晓颖)“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发生后,中国各主要保险公司已相继启动应急预案。

  6月1日晚间,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星”客轮在从南京驶往重庆途中,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出事船舶载客458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三级响应程序,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保险业应急处置工作。保监会2日要求,有关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迅速响应、全力配合,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太平洋保险表示,目前初步核实公司未承保船舶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江苏、上海、湖北、浙江等地分支机构正积极开展排查,多方寻找遇险客户。

  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2日上午赶到长江倾覆客轮“东方之星”上客地的南京五马渡码头,排查乘客家属购买保险情况。记者了解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已排查出两名常州游客购买了相关险种,目前正在联系其家属,公司已启动应急预案。

  旅行社方面已明确表示为乘客购买了强制责任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本次事故是由突发天气状况造成,对于其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合众人寿江苏分公司理赔负责人解释说,每个公司责任免除条款不同,无法一概而论。若遇重大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会酌情考虑赔付内容。此外,除了旅行社责任险,若个人另外自愿购买了意外险,一般赔付额度较高,为几十万元人民币起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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