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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检察机关推“史上最严”职业回避制度

2015年07月20日 1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7月20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20日披露,司法改革试点探索检察官职业回避制度,涉及63人。至7月初,49人选择本人一方退出;有14人选择配偶等另一方退出。

  在实行员额制探索中,上海四家试点检察院首批入额遴选完成后,共有入额检察官308名,占工作人员总数的30%,比原来下降27个百分点,低于33%的员额控制目标。上海检察机关同时透露,改革后,必须由检察长或检委会行使的权力减少到17项,比改革前下降了约70%,刑事检察条线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由原来的68%上升至82%。

  据悉,作为改革先行试点单位,上海检察机关拉开了探索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涉及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的序幕。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检察院成为改革先行试点单位。检察机关研究制定了5方面40余项配套制度规定,目前,已审议下发30余项,并汇编成册,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改革配套制度框架体系。

  上海市检察院当日对记者表示,四家试点院改革前有检察官585名,占工作人员总数的57%。在遴选中,检察机关从319名检察员中遴选271人入额;从266名助检员中遴选37人入额。在这些入额的检察员中,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人员比例近40%,与此前相比增加逾两成。

  据介绍,上海检察改革先行试点共提炼总结出确立检察官权力清单、科学设定检察官岗位、明晰检察官办案责任等30余项具有面上推广意义和可操作性的经验做法。

  上海市检察院方面表示,对上海检察官实行“统一提名、分级任免”是此次上海检察改革试点中检察官人事管理的重大变化。与以往不同,这项变化其突出特点是:检察官选任由市检察院统一提名和引进社会专业人士参与遴选。

  改革后,上海检察官由上海市检察院依照统一的标准提名,由15名社会各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遴选,再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任免。为此上海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作为遴选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此外,上海将实施检察人员统一招录制度。计划从2016年起,改为由上海市检察院统一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各类人员的招录。据知,以往,对基层检察机关招录计划、检察官员额等,先报上海市检察院审批,再由基层检察院与当地人事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司法改革试点中的检察官职业回避制度被誉为“史上最严格”。据悉,“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和检察官的配偶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业务的,应选择一方退出。”据统计,上海检察机关“一方退出”涉及63人。至7月初,上海具有“一方退出”情形的63人中有49人选择本人一方退出,占总数的77.8%;有14人选择配偶等另一方退出,占22.2%。

  据了解,在吸引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的同时,《上海检察机关检察官从业规范》,《上海检察机关关于严禁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实行“一方退出”的实施意见》,在突出强调检察官不得利用职权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对检察官的职业操守、职业形象、业内业外的言论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些规定明确:违反检察职业操守、严重损害检察职业形象的,在办案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导致重大办案后果的,一般检察官配偶担任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且不愿退出的等8种情形,禁止遴选为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而对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更是明确不仅其配偶,而且子女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业务的,也应选择一方退出,在检察官和相关职业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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