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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重点惩治农村基层人大贿选等职务犯罪案件

2015年07月21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今日介绍,最高检要求将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相关情况。

  陈正云今日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他介绍,通过这项工作,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大力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动涉农惠民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陈正云介绍,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在重点人员上,要求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在重点环节上,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在重点案件上,要求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

  在重点情形上,要求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

  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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