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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涉警话题中的舆论共振

2015年08月06日 16:3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

  8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针对洛阳交警在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被留置一事,莲湖分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停职,并展开调查。”此前,河南洛阳警察李辉峰在网上发帖称,在抓贼过程中遭西安市一派出所扣留,引发舆论关注。

  “洛阳交警抓贼说‘我靠’被西安警方扣留20小时”,这是媒体在转载新闻时所通用的标题。涉事双方都为警察,的确惹人关注。在详细的调查结果出来前,舆论不能仅凭当事一方的投诉信来作评判。比如,洛阳交警李辉峰是否真的只是因为说了一句脏话,就被西安警方关进留置室,这有待事发现场的还原。

  不过,事件发展到现阶段,舆论表现出来的种种声音,所衍生的各种“舆论搭车”话题,值得相关方面关切。

  李辉峰称,在被带到派出所后,他发现值班警察对待失窃案件态度消极,并认为其“打官腔”。这一细节,在网友的跟评中引发了诸多共鸣。可以想见,或许不少人在与警察打交道时同样有此感受。这一群体印象反映的警民关系,值得各方重视。

  根据相关规定,留置室是看管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场所之一,一般只在派出所设置,可以将违法嫌疑人留置24小时。“抓贼”的李辉峰显然没有违法嫌疑,却被关长达20小时,刚好接近相关时限的上限,这样的处理确实很可疑。事实上,在事发前不久,当地一名记者在采访火灾事故时,与民警之间产生摩擦,也曾被带回派出所留置室留置半小时。这样的留置行为在现实中究竟有没有确保规范化操作?是否很容易变异为“合法性伤害”?这些疑问,需要解答。

  还应该看到,除了对警方留置行为正当性的追问,有关治安与小偷的问题也是引发舆论共振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社交网站上甚至出现了“你在西安是否被偷”的调查,而前些年就有舆论认为西安是偷盗高发地,“舆论搭车”的现象不容否定。由此看来,此次固然只是偶然性突发事件,但舆论的某些反映未尝不是某种情绪积累下的集体爆发。舆论对于小偷多的印象,是否真实,警方能否作出回应?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警方打交道的机会并不少,但在公共领域内,涉警事件的讨论却往往是受限的。正因如此,每当有新闻涉及警察,舆论都会表现出高涨的围观兴趣,也很容易以个案来代替对整个警察群体的评价。如此次事件,舆论传播就定位在“洛阳交警”与“西安警察”之上,从个体关注升级到两地的警察形象。因此,舆论传播中确实应尽力淡化这种地域和群体性的标签化解读。而在问题的解决上,相关方面也应该杜绝将事态上升到两个城市公安系统的对立和摩擦上来。

  基于警察权力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相关性,社会对于涉警事件的关注,对警方行为的要求,也难免要高于其他事件和群体。在这一前提下,若对此类事件的公共讨论能够得到最大的展现,对警权的公共监督也能够进一步提升,避免事件中舆论的放大和标签效应。讨论越开放,警察形象与执法越透明,就越能够避免误伤、误解,减少对警民关系造成的不必要伤害。

  必须承认,此次确实只是一次偶然性事件,不应该被过度放大和进行标签化传播。但基于当事双方的特殊身份,由此次事件,社会也将进一步坚定这样的共识:当包括公权力在内的警察权得不到足够的规范,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社会的进步,往往是建立在对极端事件的教训反思之上,希望这一次,相关方面能够从舆论的共振中,收获更多的反思和进步的动力。(朱昌俊)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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