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三部门:充当募捐平台媒体应审核求助信息真实性

2015年08月13日 0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关于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当慈善募捐平台的新闻媒体应当对申请发起募捐的慈善组织进行合法性验证,对相关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如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募捐活动。

  《通知》指出,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是新闻媒体承担社会责任、引导主流舆论的重要方式,是弘扬慈善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通知》要求,要明确把握慈善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大力传播慈善文化理念,积极宣传慈善事业成就,助力宣传推广慈善需求广泛宣传正面慈善典型,充当慈善募捐平台的新闻媒体应当对申请发起募捐的慈善组织进行合法性验证,对相关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核,如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募捐活动。

  《通知》强调,要着力推动慈善公开透明,支持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及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探索建立信用评价联动体系,促使慈善组织增强运作规范性,提升社会公信力。相关媒体报道涉及捐赠人或受助人隐私信息的,要注意事先征求其意见,尊重其意愿。

  《通知》还提出,要有效运用新闻媒体的多种宣传方式,做好慈善新闻报道,开设慈善公益节目或专栏,联合开展慈善表彰活动等。

【编辑:孙静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