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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中组部纪检组:纪检组可以视为“不走的巡视组”

2015年08月31日 09:1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近日,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喻红秋主持召开驻中组部纪检组全体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与会同志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创新、重要意义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进行了学习讨论,表示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驻部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机结合,将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有效传导至所监督单位。要学习借鉴巡视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充分发挥驻部纪检组发现问题更及时、强化监督更直接、抓早抓小更有力的优势,当好中央纪委的“眼睛”和“耳朵”。

  喻红秋就驻部纪检组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促进纪检组各项工作。纪检组可以视为“不走的巡视组”,巡视工作与纪检组的工作有很多共同点和相通点,对促进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要对照《条例》,深入思考驻部纪检组的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不断深入。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组在巡视工作中的重点任务。

  按照《条例》要求,一方面摸清所监督单位底数,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向巡视组提供所监督单位详细情况;另一方面要承办好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这是我们承接巡视成果的重要渠道,也是树立纪检组权威、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机遇。喻红秋还要求驻部纪检组要举一反三,对中央和中央纪委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时学习,加深理解,切实贯彻。(驻中组部纪检组)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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