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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受理王朝抢劫案申诉 当年办案人系李刚

2015年10月14日 08:0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12日上午10点,9年来备受关注的“河北石家庄王朝抢劫案”出现新进展:王朝的母亲杨惠贤在律师陪同下,向河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长达122页的刑事申诉状。河北省高院表示,已正式受理该案申诉。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持枪抢劫案,北市区警方锁定王朝系此案的疑犯。2007年12月10日,王朝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此案曾被河北高院发回重审,几经周折,2011年,保定中院终审维持原判,仍认定王朝犯抢劫罪。王朝之母对驳回申诉仍不服,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次申诉。

  2011年宣判后,来自北市区分局的3名警察交给王朝的母亲一份举报材料,告诉她此案主办人李刚主导了王朝案的造假。在“我爸是李刚”事件之后,王朝案被曝光与李刚有关。

  关于作案时间,据申诉状描述,案发当天,王朝在石家庄进行车辆现场勘验及事故认定,并签名。故,不具备在保定实施抢劫的条件。洪道德律师和孙莹律师表示,在补充侦查环节中,办案警方找到相关证人重做笔录,导致证人在作案时间问题上出现改口,最后变成“记不清”。

  王朝的母亲杨惠贤对记者表示,一旦被河北高院驳回申诉,就只能走信访程序,向最高法院申诉。 (记者贾婷)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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