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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希望其他国家尊重中国的人权观

2015年11月25日 0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电 (马德林)“中国愿意(在人权领域)借鉴学习其他国家有益的做法,但是否适合中国国情,另当别论。”在24日举行的中德第13次人权对话联合记者招待会上,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李军华如是说。他表示,中国尊重德国的人权观,也希望其他国家尊重中国的人权观。

  中德第13次人权对话24日在北京举行,由李军华和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事务专员施特拉瑟共同主持。

  李军华称,中德双方就人权领域的新进展和各自国家的人权观坦诚交换了意见,有分歧,更有共识。双方一致同意,明年将继续开展中德人权对话。

  李军华还建议德方关注中国的“十三五”规划,因为不久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绝大部分内容与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密切相关”。他指出,“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将促进中国社会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所以请德国朋友多关注、阅读十三五规划的具体内容,”李军华说,“如果他们关注中国人权事业,很多问题都能在那里面找到答案。”

  施特拉瑟表示,人权对话是中德对话机制中固定的组成部分,中国是唯一一个与德国建立了人权对话机制的国家。他坦言,人权是中德双方分歧最多的领域,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完全一致,但中德举行人权对话是非常有意义的,“继续开展这样的对话非常重要。”

  据介绍,在对话结束后,德国代表团还将赴西藏参观访问。李军华说,在过去的对话中,德方经常就西藏的有关情况提出问题,“中国有句老话叫百闻不如一见,所以我们请德国朋友去西藏看一看,希望下次对话的时候,德国朋友对西藏能有一个更真实的认识。”

  中德人权对话始于1997年,上一次对话于2014年12月在德国柏林举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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