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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中拟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2015年11月30日 09:5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中拟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本市第二批高层次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于去年11月启动,张颐武、施一公等8名党外专家赴市文化局、市卫计委等挂职副局级职务一年。

  本市出台《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定(试行)》

  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应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记者 范俊生)党外干部如何发现培养?各级党委应怎么配备党外干部?日前,本市出台《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定(试行)》,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上立了“总规矩”。《规定》提出,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挂职锻炼干部中党外人士不少于10%,党外干部调整要征求统战部门意见……以往“零散”的“软”要求如今都有了“硬”指标。

  “现行党外干部工作的政策依据多散布于各种政策文件中,碎片化明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规定》着重从党外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四个环节立规立据。”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党外干部从哪里发现储备?《规定》明确提出要重视发挥在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重要源头作用,注意从中央驻京单位物色党外后备干部。更重要的是,《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把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无论党内还是党外,后备干部都要同步推荐、同步考评、同步确认和同步培养。

  在选拔任用这个关键环节,各相关单位则要按照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制定阶段性目标,统筹考虑,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安排一个,逐步实现应配尽配。

  《规定》提出,市级和区县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领导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在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处级职数较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党外处室正职。已经安排党外干部的部门和单位,党外干部退休或调离时,一般要继续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还特别提到了一些配备党外干部的重点领域。如市、区(县)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本级法院、检察院没有合适人选的,在全市范围内逐步交流选配;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市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党外代表人士;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在有关社会团体任职。

  为保证党外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权责统一,《规定》明确提出要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党组(党委)的决策,党组(党委)会议一般要邀请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

  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也在《规定》中予以了明确: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应当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组织部门考察党外干部时,应当注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统战部门负责人和党外人士的意见。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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