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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奖向“拼凑报奖”、“搭车报奖”说不

2016年01月08日 10:07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今天,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大榜”随之揭晓。记者从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了解到,在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评选过程中,该办出台新规定,限制完成人报奖频次,以加强科技成果积淀,引导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

  此前有学者批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授奖项目过多,使科技界产生急功近利的要奖心理,有些项目还在研究之中就包装运作报奖。

  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5年国家科技奖励办在延长报奖间隔方面加大力度,规定2013年、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位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同时,还继续规定每人每年只允许作为1个项目的完成人,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拼凑报奖”、“搭车报奖”的行为。

  这样的规定同样适用于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的推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通过国家科技奖励办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办在《关于专家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提到被推荐者的基本条件时,就明确写道——“项目完成人同一年度内参加各奖种的评审不能重复,即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候选项目的完成人参加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的评审”。

  另据记者了解,2015年,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首次开展了经济效益核查试点工作。陈志敏说,针对社会反映的一些国家科技奖获奖项目“经济效益虚高”、“应用情况不实”等可能存在的问题,首次组织开展对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应用情况真实性的核查试点。他告诉记者,在核查的过程中,确有发现一些虚报现象,并已勒令相关方面改正。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最新版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出炉,其中提到,对通过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尚未授奖的,由奖励办公室取消其当年获奖资格;已经授奖的,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由科技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在违反规定时,不仅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消相关项目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等处理,还将记录不良信誉,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一定期限内被推荐国家科技奖的资格。(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邱晨辉)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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