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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玉林、刘志强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6年01月14日 18:13 来源:青海新闻网 参与互动 

  通过《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 骆玉林、刘志强辞去副省长职务

  1月14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穆东升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骆玉林、刘志强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正升为省公安厅厅长、姚宽一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并向王正升颁发任命书。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程丽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崔永焘 报道)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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