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公安部交管局发清明交通安全预警 高速路事故突出

2016年03月28日 15:54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 

  法制网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刘子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布预警,清明假期请广大群众注意出行安全,自驾车请勿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超强会、超员载客,乘车出行时应选乘合法营运客车。

  近5年清明期间交通流规律特点分析显示,区域性交通特征突出,环京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祭扫、旅游重点区域拥堵高发;西部农村山区较大交通事故多发;高速公路事故突出,较大交通事故有近四分之一发生在高速公路;自驾出行的私家车肇事交通事故占比大,2015年私家车肇事交通事故起数和导致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77.52%、66.87%;超速、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是假日期间导致事故主要原因,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载客、客货混装、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问题突出。

  为确保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驾驶人和群众:驾乘车辆祭祖扫墓,要平复情绪,保持平和心态,注意行车安全;请勿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墓区多处于农村、山区,道路坡陡、弯急、路窄,安全风险大,应将车辆停放在墓区停车场,步行祭扫,尽量避免驾车进入墓区。驾乘车辆踏青旅游,要确保充分休息,切莫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行车途中要集中注意力、切忌分心驾驶;切勿乘坐超员客车,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车,要选择合法正规客运车辆。

【编辑:孙静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