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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2016年03月29日 2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乌鲁木齐3月29日电 (记者 孙亭文)为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8日至29日,新疆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自1983年开始,新疆每年的5月份为“民族团结教育月”,此次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并提出27项举措,切实解决各族民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进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到新疆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张春贤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

  张春贤强调,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首要任务。新疆已连续6年开展民生建设年,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在了民生上,解决了一大批积累多年的突出民生问题,为争取和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继续实施第7个民生建设年,围绕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等实施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

  今年,新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族民众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将采取27项坚决有力的措施破解难题。例如保障区域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培养选拔一大批各民族干部;适应开放需要,深化护照签发管理改革;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积极推进驻疆企业吸纳当地少数民族民众就业;保护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喀什高台民居;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鼓励使用本民族语言创作;发挥好新疆兵团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等。

  孙春兰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新疆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相互之间的走动交往日益增多,各族民众之间的理解、信任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成效显著,实施了一大批民生工程,帮助解决了许多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衷心拥护。

  孙春兰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加强新疆与内地省份经济、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支持新疆各族民众“走出去”,促进各族民众之间相互走动、相互信任、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支持。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民众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

  孙春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分裂、反暴恐斗争,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引导各族民众深刻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备加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组织发动各族干部、知识分子、宗教人士等,通过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批驳“三股势力”的歪理邪说。在“去极端化”工作中,要通过宗教人士和宗教讲坛“正本清源”,引导信教民众正信正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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