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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声明: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

2016年06月08日 12: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方声明: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
资料图。中新社发 黎友陶 摄

  中新社北京6月8日电 中国外交部8日发布《关于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议的声明》,强调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

  这份约2500字的声明开篇回顾中菲两国和两国人民友谊。对双方在南海有关争议,声明称,菲律宾2013年1月22日单方面就中菲有关南海问题提起仲裁以前,中菲在南海虽有争议,但南海形势总体稳定。在中国的推动下,中菲双方围绕建立对话机制、开展务实合作、推进共同开发等进行友好协商并取得积极成果。

  声明指出,菲律宾提起仲裁以来,单方面关闭了与中国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大门,并违背双方达成的关于管控分歧的共识,采取一系列侵权和挑衅行动,导致中菲关系和南海局势的急剧恶化。中国坚决反对菲律宾的单方面行动,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严正立场,将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在南海的有关争议。

  声明主要内容包括:

  ——通过双边谈判解决在南海的有关争议是中菲共识和承诺。中国一贯主张与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在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上,中国从来不接受任何诉诸第三方的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对于海洋划界争议,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方面的争议排除在公约规定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之外。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在南海的有关争议,既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也是中菲之间达成的明确共识。

  ——中菲之间从未就菲律宾提起仲裁的事项进行过谈判。菲律宾声称,1995年之后中菲两国就菲律宾仲裁请求中提及的事项多次交换意见,但未能解决争端;菲律宾有正当理由认为继续谈判已无意义,因而有权提起仲裁。事实与菲方所述完全相反,迄今为止,中菲两国从未就菲律宾所提仲裁事项进行过谈判。中菲曾就妥善处理海上争议进行多次磋商,但尚未举行旨在解决有关争议的任何谈判。中国多次向菲律宾提出建立“中菲海上问题定期磋商机制”的建议,但一直未获菲律宾答复。2011年9月1日,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再次承诺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议。此后,中国多次向菲律宾建议重启中菲建立信任措施磋商机制,未得到菲律宾任何回应。菲律宾所谓继续谈判没有意义才提起仲裁的说法,毫无根据。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中菲通过谈判解决争议的共识,不符合公约规定。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违背中菲之间达成并多次确认的通过双边谈判解决有关争议的共识,违反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对“约定必须遵守”原则的破坏和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滥用,不符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第一,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中菲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第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公约规定的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第三,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公约第283条有关交换意见义务的规定。

  ——中国将继续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在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上,中国不接受任何诉诸第三方的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中菲双边谈判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中国将继续坚持在尊重历史事实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中国敦促菲律宾立刻停止推进仲裁程序的错误举动,回到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的正确道路上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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