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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兵团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将提高至人均420元

2016年06月13日 1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13日电 (赵久洋 王芃岱)13日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2016年,新疆兵团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人民币,达到人均420元。

  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新近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新疆兵团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根据规定,2016年,新疆兵团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其中,普通成年居民人均200元,普通学生儿童人均100元。

  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个人缴费责任的宣传落实,做好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各统筹区根据有关规定,做好2016年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新疆兵团财务局要求各级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据悉,旨在进一步提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人口计生委、民政局、财务局、残联六部门,新近联合下发《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将新增“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疆兵团医保支付范围。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另有来自新疆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消息,2017年,新疆兵团将完成兵团户籍人口273.29万人的参保登记,实现应保尽保。

  据介绍,新疆兵团将逐渐实现数据网上查询、现场采集和批量导入的“互联网+全民参保登记”模式。

  目前,新疆兵团已完成全兵团户籍人口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工作,并将比对结果下发到各师(市)社保经办机构,下一步将进行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工作,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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