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兰州应对大气污染拟启橙色预警采取11项措施

2016年11月08日 17: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11月8日电 (记者 刘薛梅)8日,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披露,自11月10日零时起,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

  受全国气象环境影响,10月31日以来,兰州市受持续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已连续8天污染。据兰州市气象局预测,截至本月底前,全市将继续受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控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维持在4至5级,极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

  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预计未来3天至本月底前,如不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兰州市空气质量将达到严重污染程度(AQI指数达到301至500),严重影响公众健康。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邢力峰说,截至本月底前主要采取以下橙色(Ⅱ级)响应措施:

  一、每4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二、每6小时提供未来1天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每6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1次是否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在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并在作业后2小时内通报作业情况。

  三、市区内燃煤电厂最大程度发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减排潜力,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其他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排污。

  四、加强煤炭市场管控,禁止在城市近郊四区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和煤炭产品;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降低生产负荷10%,各县区政府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五、对市区内主干道,白天实施4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气温条件适合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从严查处抛撒滴漏车辆。

  六、施工工地实行停工措施。

  七、做好公交线路运营,增加运营班圈次,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其他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八、全市公务车辆停运一半。

  九、预警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十、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告知市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时间。

  十一、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进行覆盖或不间断喷淋,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道路每日进行2次以上冲洗,并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的装卸和筛选作业。对露天焚烧、低空生活燃煤污染等进行监控和管制,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和燃煤小火炉。

  “兰州蓝”已成为一张城市新名片,为了让广大市民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倡议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尽可能采取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不焚烧垃圾、枯叶、荒草等易燃物,在倾倒煤炭废弃垃圾时全面消除明火,对已发生燃烧的主动扑救或及时报警,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减少重度污染天气的发生。(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