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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团员细则修订: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和发展对象预审环节

2016年11月23日 08:53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记者焦莹、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细则》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对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作出全面具体规定。  

  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于1993年施行。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细则》以团章为总遵循,以《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基本依据,落实从严治团要求。

  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修订后的《细则》共6章38条,进一步严格了发展团员工作的程序,突出了团前教育、组织把关、团员参与、仪式教育等内容;增加了对流动青年入团的规定;强调了对发展团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纪律。

  在发展团员程序方面,《细则》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明确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环节。

  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相关负责人:《细则》在发展团员程序上新增了两个环节:一是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规定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二是新增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委对下级团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的环节,预审合格才能履行入团手续。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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