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接收新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和实习生
中新网北京2月14日电(汤琪)最高人民法院14日举行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座谈会,为首批法律研究学者颁发研修证书,并接收10名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和55名第三批法律实习生。
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法的两项法治人才培养制度,研修学者采取项目课题制,驻院和在原单位工作相结合,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实习生实习期限为6个月。
作为首批法律研修学者的一员,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侯猛在会上表示,法律研修学者制度为学者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了解中国法院制度的运作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渠道,有利推动了法律实务界与法学界的沟通和交流。
来自同济大学2015级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研究生陈秋汝,通过层层选拔和推荐,最终成为第三批法律实习生一员。
她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希望把握这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她坦言,“实习结束以后,我会回到上海找工作,相信这次历练能对自己提高司法实践能力有所帮助。”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齐昕同样认为,即将展开的实习经历将对他未来的职业规划有重要影响。
他告诉中新网记者,“这是一次非常好的机遇,平时在学习过程中,虽然有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课程,但在实践领域还是有欠缺,再怎么模拟也不如直接来到法院,再怎么去分析案例,也还是以吃瓜群众的视角去旁观中国的法治建设、更新和发展。”
对齐昕来说,这次他将以一个亲身经历者的身份去参与中国法治实践,他说,“对于20多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是能赋予青春更多的意义。”
据了解,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6日颁布《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首批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学者和50名实习生。
目前,首批10名研修学者、第一批50名法律实习生、第二批55名法律实习生已经完成研修、实习。第三批拟接收50名法律实习生,鉴于报名人数较多且人员优秀,最终接收名额增至55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