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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企业拒不改正超标排放 被开260万元大罚单

2017年05月18日 14:46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史瑞丽 通讯员苏荣聪)琼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日前对海口鑫大兴建材有限公司送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拒不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实施按日计罚,罚款260万元。这是琼山今年以来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琼山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加大宣传教育、主动服务企业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拒不改正、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给违法企业敲响了警钟。

  记者了解到,目前琼山区已启动了按日计罚。今年以来,共采取按日计罚手段5宗,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阶段企业自行改正违法行为3宗,启动按日处罚2宗,1宗处罚76.2万元,1宗处罚260万元,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此外,还进行顶格处罚,从今年1月开始,琼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违法行为均予以顶格处罚,并邀请媒体主动曝光。特别是在美舍河水体治理过程中,对22家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顶格处罚,并对2宗私设暗管偷排的建设项目拟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私设排污口排放生产废水入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1家企业,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第一时间应急处理,确保了水源供水安全。此外,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和琼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搭建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平台,实现快速、高效地打击违法行为的目地。今年来,通过“两法”街接机制督促甲子镇长昌煤矿16家建材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美舍河治水职责,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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