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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正式出台

2017年11月03日 22: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11月3日电(见习记者 胡哲斐)3日,记者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日前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并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这标志着浙江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规划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图为浙江省海岸线规划范围图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供图
图为浙江省海岸线规划范围图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供图

  据悉,海岸线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有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浙江是海洋大省,海岸线总长6600多千米。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强度不断加大,海岸线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日渐突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许多年来海岸线保护缺少针对性和层次性,未能形成统一有效的差别化管理模式。《规划》印发后,海岸线管理将实行分类保护,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加强节约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根据《规划》,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3类,并提出分类管控要求;围填海控制分为禁止占用海岸线围填海、限制占用海岸线围填海和可占用海岸线围填海3类。据统计,《规划》中严格保护海岸线长2176千米,占浙江省大陆与海岛岸线总长32.8%。其中,大陆严格保护海岸线长748千米;海岛严格保护海岸线长1428千米。

  对严格保护岸段,《规划》明确要求:保持岸滩或海底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禁止围填海,因国家重大或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围填海占用海岸线的,必须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实行自然岸线占补平衡;保持海岸线原生态或开放式利用,仅允许建设少量透水构筑物,禁止损害海洋生态的开发活动;积极因地制宜开展沙滩养护、湿地修复等提升生态功能的整治修复活动。

  此外,《规划》还指出了一个“小目标”:通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到2020年,浙江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要控制在5.06万公顷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

  “《规划》坚持保护优先、陆海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对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按照‘重点保护、优化利用’的总体布局进行规划。以保护等级和围填海占用控制双指标,明确海岸线保护要求,规范开发程度和利用方式,提升海岸线利用的管控能力。”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完)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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