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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个设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全部亮相

2018年01月11日 1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江西11个设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全部亮相
    1月10日,南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当选该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南昌市纪委图

  中新网南昌1月11日电 (记者 王剑)过去一周,江西省所属的11个设区市陆续召开人大会议。截至目前,11位地市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已全部选举产生,标志着江西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新余市拉开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序幕

  1月4日举行的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中共新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健生当选为新余市首任监委主任,成为全省首位亮相的设区市监委主任。

  1月5日上午,江西首家设区市级监察委员会——新余市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仪式,由此拉开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的序幕。

  1月10日,南昌、吉安、抚州、宜春、景德镇、鹰潭等6个设区市也相继举行选举,产生了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至此,江西省11个设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已全部亮相。

  “我作为南昌市首任监委会主任,深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日,新当选的南昌市监委会主任吴伟柱表示,自己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辜负组织和代表们的信任,用担当诠释忠诚、以实际行动扛起责任。

  2月中旬,江西各级监察委将全部组建运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江西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揭开了该省改革试点工作的大幕。一个多月时间里,江西按照中央部署,精心谋划,挂图作战,按图施工。

  中新网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江西省将保持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挂牌后的监察委员会,将与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目前,江西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各级正扎实推进人员转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三定方案”等各项工作。预计在1月中旬、1月底和2月中旬前,市级、省级和县级监察委员会将全部组建运行。(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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