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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依法保障“碧水青山” 判处破坏环境资源罪犯959人

2018年01月28日 1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1月28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临萍28日说,2017年重庆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688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11件,判处罪犯959人。依法服务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

  当日,杨临萍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她说,为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庆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依法严惩重罚,2017年缓刑率同比下降38.6%。

  同时,该市探索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万州、涪陵、江津法院引导当事人投放鱼苗、植树造林,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在跨省级行政区域案件审理、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实现创新,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案入选“全国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报告该市服务和保障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时透露,通过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2017年检察机关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立案117件。

  贺恒扬称,过去一年,重庆重点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立案7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4件,收到整改回复33件,并提起重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巫溪县检察院设立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

  此外,检察机关参与重庆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335人,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63人。

  在谈及今后工作思路时,杨临萍提到,该市将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严惩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加强行政审判,促进全面依法治市。

  贺恒扬表示,将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制定针对性服务措施,保障城乡群众共创共享美好生活。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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