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梁爱诗获颁深圳“特区国际仲裁35周年功勋人物”纪念牌

2018年05月15日 23: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梁爱诗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廖攀 摄
资料图:梁爱诗 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社深圳5月15日电 (记者 郑小红)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5日在深圳获颁“特区国际仲裁35周年功勋人物”纪念牌。

  当天,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纪念《纽约公约》(即: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六十周年的全球首场活动“《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在深圳举行。

  《纽约公约》是1958年在联合国会议上签署的关于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问题的国际公约,1987年《纽约公约》对中国生效,目前已有159个缔约国。198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创了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香港回归后,参照《纽约公约》的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6月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理事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仲裁裁决商务执行制度安排的亲历者,梁爱诗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是内地仲裁裁决境外执行的先行者,也是内地与香港法律合作重要平台。198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一个裁决在香港高等法院依照《纽约公约》获得承认和执行,这是内地仲裁首次在境外按照《纽约公约》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案件,从而载入史册。

  曾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的梁爱诗,回顾了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与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于1999年6月21日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历史时刻,勉励成立35周年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推动内地与香港仲裁和法律合作的持续深化,进一步提升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完)

【编辑:吉翔】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