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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018年06月21日 14:4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为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总的看,统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执法检查同时发现,统计法实施中仍然存在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律规定落实不到位、统计执法监督和处罚偏松偏软等突出问题,建议通过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等方式,推进统计法的深入实施。

  报告提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统计法制建设与时俱进。特别是党中央对改革完善统计体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执法检查中,各地区各部门也提出对统计法作出适当修改的建议。为此,建议将统计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同时,建议国务院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抓紧制定出台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管理办法。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

  报告指出,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

  一是少数地方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搞攀比、争位次,在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地方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计划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单位给予压力,有的采取多种方式对统计部门和人员、调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干预,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二是一些地方制定目标脱离实际,有的还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任务,当任务难以完成时,就在源头数据上弄虚作假。三是受增长速度基数累积效应影响,导致数据基数年年抬高,数据“水分”年年增大。四是一些统计调查对象为了资质考核、争取融资、骗税逃税等,虚报瞒报甚至拒报。2017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根据举报线索核查数据异常的2051家企业和294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1195家企业、2775个投资单位的统计数据存在编造、虚报。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发现,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分别高达56倍、10倍和6.7倍。

  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报告建议,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报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在统计工作中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

  同时,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唯GDP论英雄,不搞总量和速度等指标考核排名,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计划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单位等影响统计独立性的做法,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统计工作法治建设。

  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要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报告指出,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建立健全统计督察制度。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扰、不受侵犯;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强化国家统计执法权威。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集中清理统计报表多乱的问题。建议国家统计局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梳理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指标的任务,对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进行调整,对重复交叉、多头布置的进行整合。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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