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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打掉一利用低价团吃回扣团伙

2018年07月20日 14:2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昆明打掉一利用低价团吃回扣团伙
  抓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嫌疑人31人

  □ 本报记者 石飞

  《法制日报》记者7月18日从云南省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昆明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以“低价团”吸引游客消费收取高额“回扣”的团伙,抓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嫌疑人31人。此案的成功侦破,是昆明市公安机关开展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取得的重大战果。

  据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支队长杨荣彪介绍,4月3日,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昆明仟悦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低价团费吸引游客在昆明、保山、大理、普洱、西双版纳等地购物店购物,并从中收取高额“回扣”,金额巨大。

  4月4日,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举报线索移交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进行调查。接报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专案组,旅游支队、经侦支队、西山分局等多警种协同配合,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2016年以来,昆明仟悦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某、股东王某(系毛某某妻子)伙同北京金色世纪旅游公司经理赵某某、深圳青年旅行社经理李某某,以及云南彩云宝玉购物店杨某某、大理皮逻阁银器购物店王某某等数十家省内州市购物店相关人员,以“低价团”为诱饵吸引游客到云南旅游,并到指定购物店消费后收取高额“回扣”非法进行牟利。

  北京金色世纪旅游公司、深圳青年旅行社等公司负责在当地招徕“低价团”“零价团”,并发团到昆明。昆明仟悦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团后,按每名游客50至100元不等的金额,向北京金色世纪旅游公司、深圳青年旅行社等公司相关人员行贿。旅行团在云南旅游期间,由昆明仟悦旅行社有限公司雇佣吕某、周某、沐某某等多名导游带团前往其指定的购物店进行购物,并按购物金额的一定比例向购物店收取贿赂,非法进行牟利。

  经对查获的会计账簿和冻结的银行账户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共接“低价团”“零价团”280余个,共计向上游旅行社相关人员行贿130余万元,收受省内购物店贿赂款上千万元。

  此案涉及省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普洱、迪庆、保山等州市的数十家经营银器、玉石、茶叶的购物店;涉及省外北京、深圳等多家涉旅公司,形成了完整的犯罪利益链条,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6月8日,经过前期缜密侦查,昆明市公安机关同时在昆明、大理、西双版纳、普洱、腾冲、北京、深圳等地统一实施收网抓捕,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第一批报捕的毛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刑事拘留28人,取保候审3人,查获会计账簿100余本、涉案电脑7台,依法扣押汽车两辆,冻结一批涉案银行账户、房产和资金,现案侦工作正进一步开展中。

  今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黑车、黑导游、“低价团”等现象,严厉打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偷逃税款、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案的成功侦破,标志着昆明市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进入新阶段,对震慑涉旅违法犯罪、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将产生深远的意义。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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