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彭水一农村信用社职员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

2018年08月21日 15:2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卷款跑路14年 每晚只敢开灯20分钟
   重庆彭水一农村信用社职员涉嫌职务侵占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叶方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前不久,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对一起利用职务之便空放贷款据为己有,并卷款潜逃长达14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2004年9月,时任彭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柜员的刘某,在工作中负责单位资金的支付发放。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任何前置审核审批的情况下,暗中操作业务系统,向自己名下三个账户违规支付发放了三笔贷款资金,每笔80万元,共计240万元。

  作案后,刘某携款逃离,不知去向。

  明明捧着“金饭碗”,为何要铤而走险?原来,好赌成性的刘某当时欠下了50多万元的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并获取后续的赌资,他动起了歪心思。

  今年4月19日,彭水警方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一个小区将刘某抓获。据他交代,当年将单位账户里的240万元转入自己名下的三个账户后,他再通过转存其他账户、异地取现的方式,先后在重庆彭水、武隆、涪陵、长寿等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厅及ATM机取现84.2万元。直到余下资金被冻结,他才逃至四川。

  在畏罪潜逃的14年里,刘某以“李洪”的名字藏匿在四川郫县、成都等地生活。白天躲在家中休息,晚上靠卖烧烤和蹬三轮车维持生计。深夜回家后,害怕被别人发现,他每晚只敢开20分钟的电灯。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因其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企图逃跑,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故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李立峰 叶方阳

【编辑:丁宝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