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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金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保护青山绿水

2018年09月14日 1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革命老区金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保护青山绿水
    未整改前的空地堆满了垃圾 夏莹 摄

  中新网六安9月14日电 (赵强 夏莹)位于皖西边陲、大别山腹地的革命老区金寨,是中国第二大将军县,植被覆盖面积大且拥有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如何保护当地的青山绿水?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在不断地探索。

  近日,记者跟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周活动,走访了解金寨县公益诉讼的发展。“聚焦环境资源、国有资产、红色资源,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行政部门履行其职能,进而保护金寨的青山绿水。”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丛彬介绍,公益诉讼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将行政部门告上法庭,而是为了公益。“我们通过发送检察建议告知行政监督部门,若其不加以整改,检察院将其诉讼至法院。”

整改后已不见垃圾踪影 夏莹 摄
整改后已不见垃圾踪影 夏莹 摄

  据了解,自2015年7月以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9件,行政公益诉讼成功起诉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2件,正在审理中,恢复林地植被30亩,修复农用地30亩,挽回国有资产7000万元。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长王建议告诉记者,2018年初,检察人员办案途中遇群众反映,在县城周边的一块空地发现了大量的生活垃圾,他们迅速将这一情况向检察院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展开调查取证,金寨县检察院依法向当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保护社会公益。

群众上报的“百人指印书” 夏莹 摄
群众上报的“百人指印书” 夏莹 摄

  “4月28日执法局收到了检察建议书,立即安排专人对空地上的垃圾进行处理。”金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刘兴刚介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执法局调用五台挖掘机、三台铲车、多辆垃圾车及环卫工对垃圾进行分拣,生活垃圾转至发电厂焚烧发电,建筑垃圾就地掩埋,十天处理了占地约70亩的垃圾,并在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警示牌,此外,还要求各小区物业进行宣传教育,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在当地,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多种多样。2015年初,群众通过“百人指印书”向检察院反映了当地一铅锌矿非法排污的情况。接到群众举报后,检察院立刻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虽然河里的水是清的,但是没有鱼,下游群众不敢饮用河水,不敢吃河水浇灌的农作物。”王建议说,检方在确认后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环保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最终核实后,该矿业被关停,促进了金寨矿业整顿工作。“整顿两年后我们再去现场时,水里有鱼了,老百姓也敢用河水浇灌田地了。”

群众上报的“百人指印书” 夏莹 摄
群众上报的“百人指印书” 夏莹 摄

  陶丛彬表示,监督是一块硬骨头,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敢于硬碰硬,找到监督点后,敢于向多个部门说“不”。“目前县政府已发文建立《公益诉讼联系会议制度》,建立检察机关与各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平台,从诉前到诉后都可通过这个平台进行,若有行政部门对检察建议不整改,将按诉讼程序进行监督。”(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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