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长江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官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中新网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陈溯)为遏制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死灰复燃,中国官方日前出台了文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长江岸线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非法码头不仅严重侵蚀长江宝贵的岸线资源,还对生态环境改善、长江河床稳定、行洪能力、航道通航条件、船舶运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破坏长江水运可持续发展。
2015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持续大力推进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底,长江干线1361座非法码头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拆除1254座并全部复绿,规范提升107座。
日前,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巩固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6日,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罗国三对该文件进行解读时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是为进一步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
为建立沿江码头监管长效机制,《指导意见》提出了十项措施。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指导意见》明确了码头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责任人,指出沿江省市是码头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辖区内码头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为所属河长负责人。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指导意见》要求沿江省市整合港航、海事、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遇制非法码头反弹和死灰复燃。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对已拆除的非法码头和保留的各类码头,通过公开目录清单、公布监督电话、新闻媒体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创新监管手段。在码头监管中要引入卫星遥感遥测、大数据、云平台、无人机等技术,提高沿江码头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五是优化港口码头功能布局。要进一步优化港口码头功能布局,加强小散乱码头整合,加快沿江码头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
六是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建设。为防止非法码头拆除后砂石等建材供需失衡,《指导意见》明确要结合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合理布局砂石集散中心。
七是深入开展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在加强码头监管的同时,对岸线也要加强保护和利用,加快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建立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护长江岸线资源。
八是创新岸线保护和利用机制。各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要研究建立港口岸线退出机制、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九是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沿江码头监管和岸线保护利用问题整改情况。
十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监管不力、岸线保护和利用问题整改不到位,出现非法码头反弹,将严肃追查问责,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关责任。加快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罗国三表示,非法码头整治已经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不能松懈,只有监督管理永远在路上,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才能永葆长江母亲河的生机活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