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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官方回应

2018年09月29日 1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9月29日电 对于“有人担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29日表示,这种想法是片面的,是不正确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过程中制定了严格的技术规范,要经科学评估,充分考虑到历史和现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规划充分衔接,给地方预留了适当发展空间。

资料图:贵州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瞿宏伦 摄
资料图:贵州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新社发 瞿宏伦 摄

  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2020年底前全国要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请问该项工作进展如何?有人担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请问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崔书红对此表示,目前这项工作的总体进展比较顺利,15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已经结束,并且报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对外公告。剩下的16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经省级政府审议,报到生态环境部,近期,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由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从目前的情况看,初步估计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将达到或超过占国土面积25%左右的目标。

  崔书红说:“你提问当中提到,有些地方担心划红线影响发展。我认为这种想法是片面的,是不正确的。一方面我觉得无需担心,大家仔细研究一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有关政策,我们可以发现,生态保护红线不是“无人区”,也不是发展的“真空区”。另一方面,必须保持警醒,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底线失守,生命线没了,发展也就失去了支撑,想发展也发展不了了。这方面历史和现实的教训都非常的深刻。生态安全屏障消失了,经济社会发展随之也消失了,那是不可持续的。”

  崔书红指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保护的是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这些区域是国家的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区域。这些区域在红线划定过程中要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划定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制定了严格的技术规范,要经科学评估,充分考虑到历史和现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规划充分衔接,给地方预留了适当发展空间,要汲取前面讲到自然保护区划定时的经验,如果盲目的划一个生态保护红线是很容易的,落地也是很容易的,但是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区域划进去,实际上也是难以实现保护目的的,还会为生态保护红线未来的管理遗留很多的问题。所以我们的规程做了明确的规定,生态保护红线要尽量做到与地方的生产生活区域不交叉、不重叠,让生态保护红线能够起到真正的严格保护的作用。

  崔书红明确,其次,对生态保护红线中不是对所有区域都实行“绝对”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当中有一部分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等,这类区域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一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除了像这些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规定以外的其他区域,我们鼓励各地合理利用生态保护红线的优质生态资源,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也就是要实现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这方面我们有很多的成功案例,比如浙江余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诞生地,记者朋友们也许去看过,这个地方非常好地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青山绿水,人民生活富足。

  崔书红强调,再者,按“底线不突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弱”的要求进行考核,对保护有效者、有利者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的重要的财政政策。目的是不能让保护者在收益上吃亏,要让保护者通过生态补偿获益,满足其基本的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需要。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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