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卫健委:对虐童现象“零容忍”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019年05月10日 1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卫健委:全面落实产假政策 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管班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10日在北京表示,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针对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于学军在会上作出以上表示。

  有媒体指出,近年来有个别托幼机构发生虐童行为,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于学军对此回应称,3岁以下的婴幼儿是特殊群体,目前设置婴幼儿照护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有人担心会不会出现质量问题,监管过于宽松。

  “不进行行政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相反,这要求我们管理要到位,服务更要到位。”于学军说。

  于学军指出,《意见》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必须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于学军表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尽快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试点示范,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做好监测预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完)

【编辑:潘力维】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