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冒充检察官签名“捞人” 湖南南县:依法立案监督一起诈骗案

2019年05月21日 08:1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冒充检察官签名“捞人” 湖南南县:依法立案监督一起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王再)以能帮表弟取保候审为由,向其家属骗取活动经费,并私刻公章,冒充检察官签名试图瞒天过海,日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国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南省南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11月,南县检察院在办理袁某虎故意伤害一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袁某虎多次纠集多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涉嫌恶势力犯罪。其同伙夏某涉嫌构成共同犯罪,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侦查,检察官遂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建议。今年1月25日,夏某被追捕到案并实施羁押。

  2月20日,夏某家属拿着一张收款收据来到南县检察院,反映该院检察官收取3万元活动经费用于办理取保候审,收据上不仅盖有财务专用章还有某检察官的签名。此事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检察官实名收取犯罪嫌疑人活动经费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的谣言也不胫而走。该院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彻查。经过多方核实,该收据的签名及印章均系袁某国伪造。2月27日,该院依法对袁某国涉嫌诈骗案进行立案监督。

  经查,袁某国得知表弟夏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向夏某亲属谎称自己可以帮助表弟取保候审,骗取“活动经费”3万元。为了取得信任,袁某国通过网购方式伪造了南县检察院的财务专用章,并冒用承办检察官的签名,伪造了一张3万元“活动经费”的收款收据,并声称自己垫付了部分律师费用。之后袁某国离开南县只身前往长沙打工。

  案发后,公安机关多次传唤袁某国,其一直未到案,公安机关于4月18日对其进行网上追逃。4月27日,潜逃数日的袁某国到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张吟丰 王再

【编辑:丁宝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