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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成为中国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

2019年06月28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王祖敏)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正式立项开展脱贫攻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共有686家,2018年共开展扶贫项目1536个,扶贫项目总支出约323亿元(人民币,下同),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581万;2018年全国近7000家省级社会组织专门立项开展了脱贫攻坚活动,投入资金近20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1600万。

  中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在28日召开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

  黄茹介绍称,截至目前,全国共登记83.07万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6.74万个,社会服务机构45.6万个,基金会7266个,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共2301家。中国社会组织门类众多,业务覆盖面广,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黄茹表示,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中国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力量和作用,民政部在积极支持、动员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同时,广泛动员部署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并加强与行业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沟通,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专业扶贫和各省对口支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主要聚焦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并积极发挥产业信息汇集、行业资源聚集、专业人才密集等优势,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就业、电力、水利、科技、文化和金融等多方面的扶贫工作。

  黄茹称,下一步,中国民政部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以334个深度贫困县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畅通参与渠道,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信息对接机制;加大指导力度,开展各类培训,推动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动社会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落实《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社会组织利用扶贫名义敛财的违法行为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重点,严厉查处打着扶贫名义进行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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