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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保护伞”当成为扫黑除恶标配

2019年07月01日 05:3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深挖“保护伞”当成为扫黑除恶标配

  练洪洋

  近日,两则与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的社会新闻,引发本文话题。一是据陕西省纪委监委6月24日发布通报,冯振东、祁玉江、党延文这三位延安政界曾经的明星官员,一并因涉嫌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而被调查。二是湖南新晃校园“操场埋尸”案,舆论纷纷发问:这起骇人听闻的人命案背后,有没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第一则新闻让人暗惊的是,明星官员也被拉下水,成了黑恶势力的帮凶,其中尤以党延文为典型。生于1972年的党延文,从警23年。2005年,他以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案大队副大队长身份,进入“首届陕西公安十大杰出警察”候选人名单。此外,他还多次被延安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和“破案能手”称号,2000年、2002年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这么一位荣誉满身、声名在外的公安系统官员,居然滑入泥沼,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说明了什么?从黑恶势力发展的角度,靠血酬生存的黑恶势力为了降低违法行为风险、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官员中寻求“保护伞”是他们的不二选项;从落马官员角度,面对黑恶势力的“围猎”,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强大的定力,否则就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谁也救不了自己。

  第二则新闻令人感慨的是,公众的惯性思维。这个案子是黑恶势力所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果,一说到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人们愤慨之余便会联想到一个关键词“保护伞”。这个案子还处于侦查阶段,许多细节仍未查清,真相也未浮出水面,公众已经将注意力集中在“保护伞”身上,说明什么?一方面是经验使然,当人们发现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如影随形,且呈正相关,黑恶势力越大、越嚣张,其背后的“保护伞”级别越高、能量越大。同类案件多了,以后凡是出现这类案件,公众自然就会往那方面联想。另一方面是情感所致,公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也对助纣为虐的“保护伞”恨之入骨。

  说到这里,再提第三则新闻:从2018年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2019年4月底,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238人,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2人。其中还不乏有一定级别的官员,如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巡视员郭粤明。数字说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近在眼前,也绝非个别现象,必须引起重视,驰而不息进行治理。

  鉴于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相伴相生,“保护伞”不仅涉嫌腐败还助长罪恶,罪孽深重,因此,必须把深挖细查“保护伞”当作扫黑除恶的标配——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不要就事论事,要对黑恶势力的滋生、坐大多问几个为什么。一旦发现“保护伞”线索,要严查严办、直查快办,穷追不舍、除恶务尽,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挺进。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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